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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德经》69章 用兵有言
译文 注释 引语 评析
用兵有言:"吾不敢为主①,而为客②;不敢进寸,而退尺。"是谓行无行③;攘无臂④;扔无敌⑤;执无兵⑥。祸莫大于轻敌,轻敌几丧吾宝。故抗兵相若⑦,哀⑧者胜矣。
用兵的人曾经这样说,“我不敢主动进犯,而采取守势;不敢前进一步,而宁可后退一尺。”这就叫做虽然有阵势,却像没有阵势可摆一样;虽然要奋臂,却像没有臂膀可举一样;虽然面临敌人,却像没有敌人可打一样;虽然有兵器,却像没有兵器可以执握一样。祸患再没有比轻敌更大的了,轻敌几乎丧失了我的“三宝”。所以,两军实力相当的时候,悲痛的一方可以获得胜利。
①为主:主动进攻,进犯敌人。 ②为客:被动退守,不得已而应敌。 ③行无行:行,行列,阵势。此句意为:虽然有阵势,却像没有阵势可摆。 ④攘无臂:意为虽然要奋臂,却像没有臂膀可举一样。 ⑤扔无敌:意为虽然面临敌人,却像没有敌人可赴。 ⑥执无兵:兵,兵器。意为:虽然有兵器,却像没有兵器可执。 ⑦抗兵相若:意为两军相当。 ⑧哀:闵、慈。
本章仍是从军事学的角度,谈以退为进的处世哲学。老子认为,战争应以守为主,以守而取胜,表现了老子反对战争的思想,同时也表明老子处世哲学中的退守、居下原则。这一章讲到“哀兵必胜,骄兵必败”的道理,成为千古兵家的军事名言。本章和前两章是相应的,都是在阐明哀、慈、柔的道理,以明不争之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