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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德经》55章 含「德」之厚
译文 注释 引语 评析
含德之厚,比于赤子。毒虫①不螫②,猛兽不据③,攫鸟④不搏⑤。骨弱筋柔而握固。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⑥,精之至也。终日号而不嗄⑦,和之至也。知和曰"常"⑧,知常曰"明",益生⑨曰祥⑩,心使气曰强⑾。物壮⑿则老,谓之不道,不道早已。
道德涵养浑厚的人,就好比初生的婴孩。毒虫不螫他,猛兽不伤害他,凶恶的鸟不搏击他。他的筋骨柔弱,但拳头却握得很牢固。他虽然不知道男女的交合之事,但他的小生殖器却勃然举起,这是因为精气充沛的缘故。他整天啼哭,但嗓子却不会沙哑,这是因为和气纯厚的缘故。认识淳和的道理叫做“常”,知道“常”的叫做“明”。贪生纵欲就会遭殃,欲念主使精气就叫做逞强。事物过于壮盛了就会变衰老,这就叫不合于“道”,不遵守常道就会很快地死亡。
①毒虫:指蛇、蝎、蜂之类的有毒虫子。 ②螫:毒虫子用毒刺咬人。 ③据:兽类用爪、足年攫取物品。 ④攫鸟:用脚爪抓取食物的鸟,例如鹰隼一类的鸟。 ⑤搏:鹰隼用爪击物。 ⑥朘作:婴孩的生殖器勃起。朘,男孩的生殖器。 ⑦嗄:噪音嘶哑。 ⑧知和曰常:常指事物运作的规律。和,指阴阳二气合和的状态。 ⑨益生:纵欲贪生。 ⑩祥:这里指妖祥、不祥的意思。 ⑾强:逞强、强暴。 ⑿壮:强壮。
本章讲处世哲学,即“德”在人身上的具体体现。前半部分用的是形象的比喻,后半部分讲的是抽象的道理,老子用赤子来比喻具有深厚修养境界的人,能返回到婴儿般的纯真柔和。“精之至”是形容精神充实饱满的状态,“和之至”是形容心灵凝聚和谐的状态,老子主张用这样的办法就能防止外界的各种伤害和免遭不幸。如果纵欲贪生,使气逞强,就会遭殃,危害自己,也危害别人。